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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111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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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辦理。
二、 旨揭人員認證資格說明如下:
(一)中華民國年滿20歲(含)以上國民設籍苗栗縣滿6個月以上,或3年內曾受聘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授課節數達100節以上(請開具服務證明,並填妥附件二)。
(二)無教師法第14條、15條、16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3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前開申請認證者於申請期限內(111年4月06日〜111年4月20日止),採網路報名,網
址:https://reurl.cc/8W8QjX,填報相關資料,並於111年5月14日(星期六)認證時攜帶相關資料至本縣造橋國小參加甄試。
四、 通過認證者參與本土語文類別者應參加36小時之本縣111學年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業培訓(其餘類別均參與12小時教育專業課程),全程參與者始發給本縣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專業培訓時間為111年5月21日(星期六)、111年5月22(星期日)、111年5月28(星期六)、111年5月29(星期日)八時三十分至十六時三十分、111年6月11日(星期六)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地點為造橋國民小學視聽教室。


相關檔案

111學年度辦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業簡章.pdf


發布時間: 2022-04-14 14:09:20
發布單位: 後龍國小教務處


●地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成功路254號 ●電話:037-722049 ●傳真:037-72925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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