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111學年度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通過本土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或取得本土語文第二專長之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文課程獎勵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辦理。
二、旨揭計畫獎勵對象為通過本土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或取得本土語文第二專長結業證書之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高級中學、國中、國小)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先予敘明。
三、本次計畫修正說明如下:
(一)修習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且取得結業證書之現職教師,得核予嘉獎二次。。
(二)通過中高級以上語言認證之現職教師,每周授課本土語文節數達每周應授課節數1/3以上者,每滿一學年,得核予嘉獎二次。
(三)學校本土語文課程授課師資均符合本土語文課程師資聘用資格,學校校長及業務承辦人員,得核予嘉獎二次。
四、承上,請本縣所屬學校依據上開規定,聘請具有本土語言中高級以上認證通過之現職教師或合格師資(含本土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教授本土語言課程。
相關檔案
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文課程獎勵實施計畫.pdf
發布時間: |
2022-05-09 14:39:45 |
發布單位: |
後龍國小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