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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111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公共安全及十八小時在職訓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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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0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2264F號函辦理。
二、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課後照顧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十八小時。課後照顧班、中心應就前項參加在職訓練人員給予公假,並建立在職訓練檔案,至少保存三年。第一項在職訓練,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辦理、委託專業團體、法人或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或由專業團體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可後辦理。國民小學合格教師及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其當年度依法令參與進修、研究或研習之課程,經學校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相當於第一項在職訓練課程者,得抵免第一項所定時數。」
三、研習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1日止。
四、請於111年8月1日前完成18小時線上研習指定課程,並將認證所需資料(請詳閱計畫),寄(送)至僑文國小(地址:苗栗縣西湖鄉2鄰22號;電話:037-921065#201)。若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五、所附資料經本府覈實審查通過後,將另案寄發研習證書。
六、旨揭研習計畫可逕至本府教育處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處下載(網址:www.mlc.edu.tw;檔名:111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公共安全及十八小時在職訓練計畫)。





發布時間: 2022-07-08 09:15:28
發布單位: 後龍國小教務處


●地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成功路254號 ●電話:037-722049 ●傳真:037-72925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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